经营公司关于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通知
经营公司关于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通知
各单位、相关人员:
我司花城汇项目原承租人陈合伟、冉潇、冯朝斌、福建三十七点五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嗨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最竹、方向明、广州晟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新禾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市花佳坊投资有限公司、张佑任、广州一二三传媒广告有限公司、颜镇洪、颜绍华、广州市美格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马志凯、广州康业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市生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高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然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超洗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协议约定拖欠租金、借款、服务费等资金费用,已由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我司及下属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新城分公司”)依法提起诉讼(仲裁),并取得胜诉,案件现处于执行、恢复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为切实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现将协助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因陈合伟、冉潇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二)因冯朝斌、广州市芭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三)因福建三十七点五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十七点五度公司”)、谢国荣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三十七点五度公司、谢国荣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三十七点五度公司未足额出资股东陈圣勇为被执行人,案件现处于恢复执行中。
(四)因广州市粤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粤志公司”,曾用名:广州市嗨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叶健威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粤志公司、叶健威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珠江新城分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粤志公司未足额出资股东广州市创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五)因于最竹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六)因方向明、广州晟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集团、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裁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七)因广州市新禾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禾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集团、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裁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八)因广州市花佳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佳坊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花佳坊公司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司徒志敏和谢巧珠为被执行人,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九)因张佑任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集团、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裁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因广州一二三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称“一二三公司”)拖欠承包金、LED大屏幕租金、占用费、电费及违约金,集团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一)因颜镇洪、颜绍华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二)因广州市美格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马志凯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集团、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和裁决生效后均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三)因广州康业百货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四)因广州市生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集团、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五)因广州市高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综合管理费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集团、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六)因广州市城然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本金、资金占用费等相关费用,我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十七)因深圳市超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服务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珠江新城分公司向其追索拖欠的款项,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阶段。
二、财产线索范围
请各单位、相关人员积极予以协助,提供上述案件涉及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
(一)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存款、现金;
(二)动产;
(三)不动产;
(四)股权、股份、证券等。
如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请联系执行追缴工作组。(联系电话:38089888,周女士)
特此通知。
穗城投经字〔2026〕73号(经营公司关于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通知).pdf
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